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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市内外公开遴选市旅游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计划和职位
职位:市旅游局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2名
二、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市内外党政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具备较强文秘工作能力,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品行端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2015年10月30日)。
(四)身体健康,并符合职位工作要求。
(五)具有副科级或正科级级别。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服务年限未满5周年的、定向考录未满8周年的(截止2015年10月30日);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服务期限约定或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1月30日—12月10日。
3.报名地点:广安市思源大道2号市政府大楼704室,联系人:邓杰倪,联系电话:0826-2336486。
4.报名、资格审查程序和要求:报名者在广安市人事考试网(www.gapta.gov.cn)、广安旅游网(www.gata.gov.cn)上下载并如实填写《广安市旅游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到指定地点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5.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12月12日上午9:30—12:00到市旅游局办公室(市政府大楼704室)领取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
1.开考比例:每个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2.计分办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12日下午。主要内容为:公务文书写作、申论,政治理论、时事、政策法规,相关业务知识等,具体事项见笔试准考证。
4.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广安市人事考试网、广安旅游网上予以公布。面试具体事项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