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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西吉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遴选1人公告

吉水县人民政府 201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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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政府批准,拟在全县公开遴选1名工作人员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现将遴选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考试考核,遴选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二、遴选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遴选范围为全县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除外),且近2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有3年以上后勤服务相关工作经验(后勤服务相关工作经验指从事车辆管理、食堂管理、房屋管理、水电管理及其他后勤工作,从事专职文秘、专职政务工作的除外。退伍人员在部队的从业时间可合并计算);2012年11月1日以前取得汽车驾驶证C1及以上,有3周年及以上实际驾车经历;具备经常上夜班、出远差处理车辆事务的条件。

6、身体健康。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或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7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139室(县行政中心北楼);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汽车驾驶证原件并各复印一份备查,《报名登记表》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准考证领取时间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之比未达3:1,则取消本次遴选。

四、考试

考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如面试时出现只有1人面试时,面试者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遴选。

五、体检、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取第一名为体检对象,在同等条件下实际驾车经历较长者优先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程序;如体检不合格,则根据成绩排名相应递补体检。

考核对象确定后,将到考生现工作单位考核了解情况。主要考核是否具有3年以上后勤服务相关工作经验、是否具有3周年实际驾车经历等报考条件及其他情况,如考核不合格,则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予以递补。

六、公示、调动

经考核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将在吉水县政府信息网公示。公示后不影响遴选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3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考。

七、其它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本次遴选有关事项由吉水县遴选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680683(县机关事务管理局)8689437(县人社局)

相关信息可登录吉水县政府信息网(www.jishui.gov.cn)查看。

原标题:吉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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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遴选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吉水县遴选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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