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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服务和促进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方面的积极作用,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全市公开选聘2家律师事务所(每家2名律师)、1名专家学者担任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类别和人数
在肇庆市范围内律师事务所、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中选聘法律顾问。专家专业类别包括法理、行政、民事、刑事、非诉讼法律事务等,共5名。其中,律师应聘以律师事务所名义报名,每个律师事务所至少报2名律师;专家学者以个人名义报名。
二、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主要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为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参与重大项目洽谈,代理有关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等,详见《法律顾问合同》。
聘任的法律顾问均为兼职。
三、聘任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聘任专家条件: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等领域成就显著,具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3.社会评价及声誉较好;4.未受过所在单位处分;5.没有不适宜担任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情况。
(二)聘任律师条件: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3.社会评价及声誉较好;4.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在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分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5.没有不适宜担任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情况。
近3年是指2012-2014年。
四、选聘程序
鼎湖区法制局具体负责选聘工作,选聘程序按报名、评审、初选、公示、聘任等进行,由区政府统一颁发聘书。
评审分书面评审、面谈评审两个环节。书面评审主要根据选聘基本条件及应聘者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评审,面谈评审主要了解应聘者拟担任法律顾问工作设想、工作承诺等情况。评审小组将根据书面评审、面谈评审的情况,并综合考虑应聘者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相关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专业类别比例等因素,确定初选名单报区政府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区政府批准办理聘任手续。
五、聘任期限及报酬
聘任期限为1年,区政府根据工作绩效情况给予适当报酬,日常具体工作由区法制局负责安排、管理和考核。
六、报名时间及提交材料要求
报名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至2015年12月4日止)。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资料:1.申请表一式两份,其他表格各1份(附电子文档);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律师执业证或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需核对原件)3.专家学者需提供近3年所从事的法律教学、法学研究的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文章、专著和其他研究成果;律师需提供与所报专业类别相关的近3年代理的典型案例、答辩状、代理词、合同协议文本等各不少于2份;4.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及近3年的业务工作情况(包括律师和所在律师事务所担任政府、部门、企事单位、人民团体法律顾问情况);5.对应聘法律顾问后响应工作时间、工作团队资源、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承诺;
有意者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鼎湖区法制局(地址:鼎湖区人民政府机关大楼5楼)报名。报名需提交材料要求及有关申请表格、法律顾问合同,详见附件1-7。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2622217,传真:2622411
电子邮箱:dhqfzj2622217@126.com
原标题:关于公开选聘鼎湖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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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鼎湖区法制局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