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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4年喀什地区地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及相关规定,现将笔试、面试总成绩予以公示,并将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遴选简章规定:“每个遴选岗位一般按不低于1:2、不高于1:3的比例,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经地区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按以下原则确定入闱考察人选:
(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未达到60分)的不列入考察范围;
(二)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试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一般按照岗位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排名第二、第三名之间分数相差在1分之内的遴选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工作相关安排详见遴选简章。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遴选简章。
附件:《2014年喀什地区地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入闱考察人员名单》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