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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昆山市发改委下属事业单位选聘6人公告

昆山市政府网 2017-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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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昆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试行)》(昆政办发〔2017〕7号),决定面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6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简介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选聘。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苏州大市范围内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爱岗敬业;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指的是进入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17年7月;

5.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截止报名之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聘:(1)尚在试用期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将《报名登记表》、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任职文件(加盖任职单位印章)、近3年年度考核表等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选聘单位邮箱fanxiaoyuan@163.com。

2.资格初审。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依据本公告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试。

3.报名时间:2017年7月31日9:00至8月4 日16:00。

(二)考试

报名人数超过3人(不含3人)将采用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形式。面试重点考查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笔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分,从到低分,按选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含3人)按照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和笔试,笔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分,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单位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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