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5湖南娄底市直单位遴选公务员6人公告

娄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11-04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关于印发<市直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娄组通〔2014〕35号)、《关于认真做好省直机关从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的意见》(湘人社函〔2011〕39号)、《关于认真做好市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的意见》(娄人社发〔2011〕70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市直有关单位拟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与计划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计划6名。具体见《2015年娄底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本省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具备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符合公开遴选职位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1);

3.具备2年以上(含2年)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正科级以下(含正科级)工作人员(以公告之日所任行政职务、职级为准);

5.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6.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 身体健康;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 与招录机关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 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与公务员工作经历等有关的条件,均以公告之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见附件1。

2、报名要求

(1)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名人员到遴选机关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交填写完整的《2015年娄底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一式二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2)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未能及时联系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每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职位。

3、最低开考比例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岗位或专业要求特殊的职位,须由遴选机关写出书面申请,经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放宽最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如符合报考其他职位的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补报其他职位。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