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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市人大机关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科级及以下人员4名。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甘于奉献,保守机密,清正廉洁。
(二)法学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参加工作时间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同等条件下,从事过立法工作者优先考虑。
(四)正科级或法学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6周岁以下,副科级或法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其他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计算至2015年1月1日)。
(五)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招录身体健康标准)。
(六)与市人大机关现职工作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许昌日报、许昌人大网、许昌组工快线、许昌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可由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在报名表上由推荐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25日(限工作日);
2、报名地点:许昌市建安大道1188号市人大办公室人事科(211房间),联系电话:0374-2969997;
3、报名要求:(1)认真填写《许昌市人大机关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任职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复印件各2份,近期免冠蓝底一寸彩照3张;(3)提供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
报名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报考人员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三)资格审查(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
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名推荐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共计总分为200分。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测试法律专业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成绩为10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通知本人,不足的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实际比例确定。面试成绩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的人员。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体检标准按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许昌人大网和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未发现影响其入选问题的,借调试用期3个月。
(七)办理调入和任职手续
借调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调入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和任职手续。不符合调入要求的,安排回原单位工作。遴选和借调试用期间,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确认。
咨询电话:0374—2969997
原标题:2015年市人大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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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