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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市委办公室和市委政研室将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市公开遴选5名文秘人员(其中市委办4名,市委政研室1名),特此公告。
一、遴选条件
1. 政治可靠。对党忠诚,热爱文秘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 文笔较好。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3. 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 30周岁以下(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6. 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 因违法违纪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2015年10月19日至24日)。遴选方案审定后,在《衡阳日报》、《衡阳晚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阳政研网上予以公告。
2.报名(2015年10月24日8:00至10月25日17:30)。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市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市委机关大院1栋1410号房,联系电话:0734—8866795)。县市区报名人员须经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市直单位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3.资格审查(2015年10月26日至27日)。由市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及相关科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报遴选领导小组审定。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5年10月30日携本人身份证到市委办公室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4.笔试(2015年10月31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遴选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5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适当核减遴选计划。
考试内容:①公文写作;②调研报告写作。
5.面试(时间待定)。根据笔试成绩(公文写作、调研报告写作两场考试成绩之和)从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
6.考察(时间待定)。按照笔试成绩80%(公文写作、调研报告写作成绩各占40%),面试成绩2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从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入围,由遴选领导小组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依次替补。
7.体检(时间待定)。考察合格人员按1:1.5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替补。
8.讨论决定。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情况提出试用人员建议名单,报市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办公会和市委政研室室务会研究,确定试用人员。
9.公示。试用人员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阳政研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10.试用。试用人员按照报考岗位分别安排到市委办公室、市委政研室相关科室试用,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由遴选领导小组根据试用表现情况提出调入人员建议名单,报市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办公会和市委政研室室务会讨论决定,并办理调动手续。
三、组织领导
市委办公室、市委政研室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遴选工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全程参与指导监督。
四、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时需携带:
1.《衡阳市委办公室、市委政研室遴选文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2张;
4.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所需资料均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
有关消息请登陆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原标题: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中共衡阳市委政研室公开遴选文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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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
中共衡阳市委政策研究室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