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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精神,按照《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中组发〔2009〕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内组发〔2013〕11号)的要求,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遴选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采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选拔方式,建立来自基层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优化自治区直属机关干部队伍来源和经历结构,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遴选单位和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遴选职位为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的职位。(详见《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盟市级及以下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自治区直属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不包括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和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这里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苏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
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期间的实习、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7日。
3.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8日后出生)。
7.职务为主任科员及以下(包含科级领导职务)。
8.身体健康。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