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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政府法律顾问在本市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大连市人民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遴选聘任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人数
大连市人民政府拟遴选兼职政府法律顾问15名,其中法学专家3名、专职执业律师12名。
二、兼职政府法律顾问的受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思想政治素养良好,未曾受过刑事处罚和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
(四)目前未担任其他地市级以上政府或司局级以上行政部门法律顾问;
(五)熟悉本市市情、社情、民情和人民政府工作规程,热心社会公共事业;
(六)法学专家应当具有法学专业副高以上职称,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执业律师在本市连续执业5年以上,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对于曾获得“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的,或具有行政审判工作经验、政府法制工作经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以及担任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等社会职务的,予以优先考虑。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6日起至10月30日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个人报名与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方式。
1. 个人报名
(1)请在“中国大连”门户网站(http://www.dl.gov.cn)、大连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fzb.dl.gov.cn)下载《大连市人民政府兼职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请书面填写《报名表》并附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
(3)请在报名期限内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大厦2201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00。
2. 所在单位推荐
由推荐单位负责填报《报名表》,并加盖公章。相关报名材料及报名地址同上。
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及审查聘任程序等,详见本公告附件。
政策咨询电话:83766797(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应诉和法律事务处); 13842613511,张先生;13504114565,阚女士。
市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一、研究市政府法治政府与依法行政制度建设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审查,提出法律意见;三、参与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案件的办理;
四、参与市政府重大法律事务的办理,提出法律意见;
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审查与确定人选:
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二、根据资格审查情况进行初选,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聘原则提出建议聘任人选报市政府;
三、市政府确定聘任人选。
原标题:大连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开遴选聘任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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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