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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到县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见义勇为基金管理中心和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把政治素质高、文字功底牢、工作能力强、协调水平好的优秀干部遴选到县委政法委工作。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本次遴选是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遴选具体工作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进行。成立中共黄平县委政法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从全县在编在岗正式干部中(除教育和卫生系统在职工作人员)遴选工作人员 2 名,即见义勇为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和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心工作人员各1名。
四、遴选条件
(一)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公道正派,能吃苦奉献,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年龄在 38周岁及以下( 1977 年 10月 1 日以后出生的)。
(三)有 3年及以上工作经(截止2015年10月1日)。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
(六)报考人员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一)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
(三)涉嫌违纪或违法犯罪,正在立案查处。
(四)试用期未满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考察、讨论决定、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县委政法委将遴选公告通过黄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且兰黄平网和电子政务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