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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县经信局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1名机关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名额
1名县经信局机关工作人员
二、遴选的对象
全县具有行政编制、财政供给的公务员。
三、遴选的资格条件
遴选县经信局机关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工作勤奋敬业,实绩比较突出,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新录用县直机关公务员必须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2013年以前(含2013年)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和选调生必须在乡镇工作满2年以上;2014年以后(含2014年)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和选调生在乡镇工作必须满最低服务年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参加公开遴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情形的。
四、遴选的方法程序
1、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由县经信局负责。报名地点设在县经信局政工股。报名采取单位组织推荐和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由报考人员填写《黄梅县经信局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推荐单位填写《黄梅县经信局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推荐报名汇总表》,报名表由县经信局初审汇总后,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9日下午5:30,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2、组织考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经信局联合组织符合报名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职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和县经信局联合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组织考察。依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经信局联合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
4、公示。根据笔试、面试、考察等方面情况,由县经信局党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遴选人选并将结果报县委组织部,经研究同意后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安排到县经信局进行为期6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由县经信局进行复核考察,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安排工作。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人员填写公开遴选报名表和汇总表(一式3份并附电子版);
2、报名人员近期同版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
3、《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9月29日;
(三)咨询电话:3321150,联系人:王亚国。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原标题:关于县经信局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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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年黄梅县经信局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推荐报名汇总表.doc
中共黄梅县委组织部
黄 梅 县 人 社 局
黄梅县经信局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