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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的规定,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的岗位人数和职责
招考岗位:1、选调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技术科(技术岗位)人员2名;2、选调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易武派出所(民警)人员4名。
岗位职责:1、技术岗位:负责全州森林公安机关各类案件现场勘查及涉林技术鉴定工作;2、民警岗位:负责辖区内生态安全的治安日常管理工作和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查处辖区涉及生态安全的行政案件和侦办一般刑事案件等工作。
二、选调的范围
全州公安机关在职在编人员以及具有符合转录人民警察条件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
三、选调的资格条件
选调对象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近年来公务员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以上等次(含称职)。
(二) 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作风正派。
(三)年龄不超过29周岁;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年龄不超过30岁,身体健康,能胜任报考职位工作。
技术岗:
1、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吃苦精神,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好,能熟练应用和操作计算机。
2、具有普通招生计划林业专业毕业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林业类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可以是普通招生计划毕业大学大专学历。
3、限男性。
派出所民警岗位:
1、热爱森林公安工作。
2、愿意扎根森林公安基层派出所,积极服务于生态资源保护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3、能严格遵守公安机关各项禁令、条规。
4、具有普通招生计划毕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应用和操作计算机。
6、限男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一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二是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三是其他不宜办理选调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