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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兵团机关遴选70名公务员公告

石河子党建网 201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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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兵团党委六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关于印发兵团机关调入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兵党组发〔2013〕32号)精神,兵团党委组织部、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15年兵团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详见《2015年兵团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汇总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师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师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职位报考范围详见遴选职位表。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基层最低服务年限指在师、团场机关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由师级以下机关交流到师级机关的,须在师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报考人员现任职务须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职务层次范围。

5、身体健康。

6、不得报考与遴选机关公务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和取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式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拟遴选职位人数的比例最低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并列,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的比例原则为2:1,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不得低于1.5:1。

三、遴选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网上报名:2015年9月14日18:00至22日18:00

2、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10月12月12:00至16日18:00

3、资格复审:2015年10月15日至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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