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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遴选公务员2人公告

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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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中组发〔2009〕2号)和《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眉市编发〔2012〕60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中共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面向全市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遴选工作人员2名(办公室、财经工委各1名)。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市符合遴选条件的县(区)及以下机关(单位)在职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人大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办公室岗位需文字表达能力强,能熟练运用和操作办公软件;财经工委岗位需熟悉财经工作,有财政预算工作实践经验。

2.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3.办公室岗位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汉语言文学或文秘类专业;财经工委岗位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财经类专业。

4.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和年龄计算均截至报名第一日。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7日—9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综合科(市政中心西12—6),联系电话:(028)38168059。

3.填报信息:报考者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如实、准确填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区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1。报考者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盖章)、2张两寸免冠照片、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示并加盖公章,并且须经区县委组织部审核后加盖公章)、财经工委岗位需提供财政预算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资料。

(三)考评、考核

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评考核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负责组织实施。考评采取“现场写作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考核采取考察、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体检人员根据考评考核情况择优等额确定。

(四)体检

体检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根据考评考核情况依次递补。

(五)市委组织部审定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领导班子研究确定遴选拟调候选人,报市委组织部审定。

(六)公示和调动

将拟调人员在眉山党政网和眉山人事考试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市委组织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监督电话:

市委组织部:(028)38168060

市纪委(市监察局):(028)38444444

五、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职位的具体条件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人大常委会机关(028)38169561

原标题:中共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2015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2015年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面向基层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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