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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互联网信息研究中心、盐城市新闻应急协调中心为隶属盐城市委宣传部管理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人数及要求(见附件)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身份或2年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身份,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担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与盐城市委宣传部现有工作人员无《公务员法》第68条所列亲属关系;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方法
1、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7日~9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盐城市委宣传部干部处(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大楼20楼2003室);联系电话:86662003;联系人:赵先生,手机:13770070011。
(3)报考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结果、相关任职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当地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登记条件的有关证明)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盐城市委宣传部公开遴选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4)资格审核:盐城市委宣传部依据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核后,开考、面试、考察人选的比例按照盐组通〔2015〕33号文件执行。
2、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实际遴选计划数,按照规定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作为考察对象。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和体检
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对象在考察前须提供单位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
拟选调人员的体检按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4、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盐城市委组织部《红色盐阜》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5、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盐城市委宣传部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盐城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盐城市委宣传部公开遴选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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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