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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大连市面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大组发〔2010〕2号)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近期开展市直政府机关(参公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共计划遴选公务员64人,其中公务员36人,参公单位工作人员2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我市各区市县级以下机关(参公单位)、市直机关(参公单位)所属处级以下机关(参公单位)、先导区所属街道机关、中省直驻连处级以下机关(参公单位)中正科级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二、遴选基本条件
(一)已办理公务员(参公)登记手续;
(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40 周岁以下;
(四)历年公务员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基层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需具有3年以上基层机关公务员或基层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包括2012年以前考录到基层机关(参公单位)的、2013年以前军队转业到基层机关(参公单位)满1年且在军队和地方工作累计满3年的、2013年以前的省委组织部选调生;
(六)参公单位中报考机关的工作人员,须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的意见》(大人社发〔2011〕213号)第四条规定的“六类工作人员”,即:1、在参(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时,已办理过渡手续的人员;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3、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并试用期(服务期)满的人员;4、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并达到工作年限要求的选调生;5、按照国家军转安置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6、由机关公务员调入到现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
(七)符合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职位查询。
本次市直政府机关(参公单位)遴选的具体人数、职位和资格条件等信息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为:www.DL12333.gov.cn)和大连人力资源市场网(网址为www.dl-hr.com)进行公布,报名人员可登录查询。
对《2015年大连市市直政府机关(参公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报名人员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各遴选单位咨询电话及报名地点可在职位计划表中查询。本次遴选有关专业类别参照《2015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执行。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此次遴选将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2015年大连市市直政府机关(参公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于2015年8月24日至25日的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到各遴选单位指定地点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的将自动取消其报名资格。《2015年大连市市直政府机关(参公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所在单位意见”栏中必须由单位盖章并同意报考。遴选单位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审查报名者的相关证件以及与遴选职位的匹配性,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进入遴选环节。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人员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将考试成绩向参考人员公布。
(四)考察与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合格后在由遴选单位在其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此次遴选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
本公告中冠以“以上、以下、以前”的均含本级和本数。其他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考试录用处 88139109
原标题:2015年大连市市直政府机关(参公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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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大连市市直政府机关(参公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