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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甘肃兰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遴选4人公告

兰州市人民政府 201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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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核心职能有三项:一是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文稿和市政府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服务工作;二是负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三是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信息,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因工作需要,经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兰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职位设置及名额

兰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工作人员4名。

二、遴选范围

兰州市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

2. 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3.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 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4. 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方法、时间和要求

1. 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8月20日。

3. 报名地点:兰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机关(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75号广武商厦1812室),报名登记表可登录兰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网站下载(http://szfyjs.lanzhou.gov.cn/)。

3. 报名材料:(1)本人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须注明参加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报名登记表一份(贴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

4. 资格审查:按照公开遴选的资格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比例未达到3:1,遴选计划视情减少。资格审核合格者于2015年8月25日之前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五、考试

1.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2.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

3.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遴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4. 面试结束后,统计并公布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5.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按照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兰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根据相关要求,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七、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组织体检。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资格,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办理手续

拟调入人员在兰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统一办理调动手续。

九、其它事项

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的严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公布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931—8731037

报名电话:0931—8730450 15009422005

原标题:兰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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