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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到县委宣传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开遴选原则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公开遴选岗位及名额
公务员岗位工作人员1名和事业岗位工作人员2名。
三、公开遴选对象报名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认真负责,实绩突出,勤勉耐劳,甘于奉献,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一定的文字水平;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绥阳县所属机关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教师),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3年12月30日前参加工作);
(四)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含不定等次);
(六)身体健康;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党政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未满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4.其他不符合公开遴选条件的。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中共绥阳县委宣传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A4纸打印、同时报电子档),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同底正面照片(附于登记表上)。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至7月22日下午17:00;
报名地点:绥阳县行政办公中心五楼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咨询电话:工作日:0851-26363136、26363526、
节假日:0851-26363137
传 真:26363163(传真)。
(二)资格审查。由中共绥阳县委宣传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参选资格。
(三)能力测试。
1.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统筹协调、处理实际问题方面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试岗调任。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排名情况,由中共绥阳县委宣传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适当比例确定试岗人选。试岗通过后,由县委宣传部按照调任干部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遴选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成立中共绥阳县委宣传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赵 薇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组长:梁后权 县纪委第一纪工委书记
成 员:徐 春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石芝谋 外宣中心主任
殷 丽 县委宣传部部务委员、文改办主任
青明玫 宣传部机关党委书记
祝元欢 外宣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部办公室,殷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珊珊同志负责公开遴选具体事务工作。
原标题:中共绥阳县委宣传部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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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绥阳县委宣传部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