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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机制,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中共福泉市委办公室 福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泉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福委办字〔2014〕7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市内外开展2014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遴选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福泉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遴选工作。
二、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依法办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综合测试和考察试用相结合等原则进行。
三、实施步骤
(一)公布遴选范围、职位及资格条件
2014年,福泉市计划面向市内外遴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岗位150个。其中公务员岗位7个,参公岗位26个,事业岗位105个(其中管理岗位50个,专业技术岗位55个),工勤岗位12个(其中机关工勤5个,事业工勤7个)。各遴选职位详见《福泉市2014年遴选公务员职位表》、《福泉市2014年遴选事业人员职位表》、《福泉市2014年遴选工勤人员职位表》。以下均简称《遴选职位表》。
1、遴选范围
从福泉市内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中遴选。
2、报名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②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③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2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其中,新录用乡镇公务员(选调生)在乡镇工作5年以上(2009年8月31日前录用为乡镇公务员(选调生);
④市内遴选人员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后出生;市内教师只能参加市教育局和市委党校职位遴选;卫生系统男性中高级以上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68年8月31日后出生),市外遴选人员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后出生);
⑤具有与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相符的身份、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遴选职位表》;
⑥遴选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以《遴选职位表》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重要工作、重大项目未完成任务的;
④其它不适宜参加公开遴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