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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规定,西双版纳州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遴选4名工作人员。
一、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1. 全州州直、县市区、乡镇(街道、农场)机关具有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科员及以下干部,身体健康,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 1 日以后出生),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林业工作,具有一定的业务和文字写作水平;
5.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 其他不宜办理遴选情形的。
二、遴选范围
全州符合公开遴选资格条件要求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工作人员。
三、公开遴选岗位、人数
西双版纳州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林权管理中心)工作人员2名; 西双版纳州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工作人员2名。
四、公开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与考察、确定人选和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西双版纳报》、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西双版纳州林业局信息公开网站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二)报名。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在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均可报名。报名者如实填写《西双版纳州林业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表),(报名表可从西双版纳州林业局信息公开网站下载,网址:http://xxgk.yn.gov.cn/)。报名按职位进行,一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证明(内容包括是否同意报考及证明参加工作年限等内容)及能证明本人公务员身份的有效证件资料, 经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1式2份,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的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每个遴选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遴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3。。
报名时间:2015年6月 15 日至 25 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林业局办公室,联系电话:2123233
(三)资格审查。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在初审合格的基础上,所在单位在《西双版纳州林业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单位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州林业局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发给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注明。
笔试结束后,按遴选比例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在西双版纳州林业局信息公开网站、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方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参考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
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加权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考生总成绩,按遴选计划1:2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经过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替补。
考察由州林业局公开遴选办公室组成考察组进行,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察结果,州林业局研究确定拟遴选对象,在州林业局信息公开网站。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调动条件的,由州林业局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报名考试过程中,凡有作假、虚报或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或遴选资格,并报请公务员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如有违反遴选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以上时间如有变动,请注意有关公告,或登陆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三)本公开遴选公告未尽事宜由州林业局负责解释。
联 系 人: 张艳华 联系电话:0691-2123233
监督电话:0691-2146673(州第二纪工委)
原标题:西双版纳州林业局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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