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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选人视野,拓宽用人渠道,不断加强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结合工作实际,经本办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一)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公务员1名。
(二)河池市外资扶贫项目管理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技术岗)。
二、遴选范围
(一)机关公务员职位: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参加全区公务员录用考试,录用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且服务期达3年以上(含3年,从试用期算起)的工作人员。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在职在编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2.具有较好的公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工作满3年以上;
4.近三年年度考核获称职(含称职)以上;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名参加河池市外资扶贫项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遴选的,要同时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技术职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开遴选所涉及的学历、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5年6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从河池人才网下载报名表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前将报名表和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以及3张小二寸半身免冠彩照、1张七寸全身生活彩照用特快专递邮寄(邮戳寄出日期迟于6月20日或采用平信方式邮寄的,视为放弃报名)或直接送到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科,每人限报1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2日至6月20日。
报名地址: 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96号原地委行署办公楼11楼,邮编:547000。
联系人:吴万勇,联系电话:2203156,18077896358;韦鳝濠,联系电话:15977835688。
(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列为笔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和遴选职位名额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进行笔试。达不到规定比例无法进行笔试的职位,由本办通知该职位报名人员,该职位报名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列入笔试人员由本办电话通知本人。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6月30日以前。
(三)综合能力测试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列入笔试的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到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科领取准考证。有关证件审验不合格的取消笔试资格。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笔试人员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综合调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2:1的比例,从同一职位笔试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就所报职位进行8分钟以内的演讲。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跟班学习。按照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折算出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跟班学习人数与遴选职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跟班学习人员。跟班学习为期2个月,期间双方如有不适合或不适应的,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重新确定跟班学习人员。
(六)考核。根据跟班学习表现情况,确定是否进行考核。如发现考核对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七)确定遴选人员和公示。根据考试成绩、考核情况,经办党组会议研究,确定遴选录用人员。遴选录用人员名单在河池人才网、河池先锋网、河池扶贫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以上公告事项,如有不明之处,请致电2203156详询。
原标题: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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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