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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广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名额
广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扶贫移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见附件1)。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全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条件
参加遴选的人员应具有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坚持原则,清正廉洁;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5年6月9日以后出生);
5.有2周年以上(截止2015年6月9日)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未满基层最低服务期限的(截止2015年5月31日);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广安市扶贫移民局纪检监察室(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2号市政府大楼1327号房间)。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3张1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
(2)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签字盖章)。
(3)如实填写广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二)资格审查
2015年6月23日-24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报名人数与遴选职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3:1方可开考,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此次遴选。
(三)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水平、基本知识素养、法律法规知识和综合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笔试成绩。
(四)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进行体检(具体体检要求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可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因复检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根据遴选职位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遴选职位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确定为拟遴选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遴选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使用的,由市扶贫移民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初步人选确定后,报组织人社部门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26-2156676
监督电话:0826-2357567
五、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广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原标题:广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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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遴选事业单位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广安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