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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政府批准,拟在全县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中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名充实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公单位),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现将遴选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考试考察,遴选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二、遴选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本县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近2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岗位工作经历(2013年5月1日及以前进入公务员队伍);
4、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5、身体健康。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或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4日—5日(8:3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县行政中心北楼139室);
3、报名程序: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吉水县遴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等到报名点报名,接受工作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6月8日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如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之比未达3:1,则取消本次遴选计划。
四、面试考察
1、本次遴选采用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确定遴选对象: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确定前2名为考察对象(如末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一并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后经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遴选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者办理正式调动手续,3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选录招聘或遴选考试。
五、面试相关事项
1、邀请外地有录用公务员面试相关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作为面试考官组成面试小组。
2、面试现场工作人员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等相关单位选派。
六、其它事项
1、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本次遴选有关事项由吉水县遴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6-8680292(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96-8689437(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96-3560694(县监察局)
相关信息可登录吉水县人民政府网、吉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
原标题: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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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吉水县遴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吉水县遴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