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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半年江西赣州市直机关公务员遴选121人公告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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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赣州市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加强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赣州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暂行办法》(赣市组发[2014]5号)精神,决定开展2015年上半年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计划数

本次公开遴选,共有遴选单位44个,遴选计划数121个。具体情况请登录赣州市人民政府网站(www.ganzhou.gov.cn)、赣州市委组织部网站(www.gzdangjian.gov.cn)、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zhrss.gov.cn)等网站查询。

二、公开遴选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遴选对象范围:

全市县(市、区)直、乡镇(街道)机关中科级及以下职务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1、县(市、区)直、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县(市、区)直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可报考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只能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职位)。

3、编制、人事关系不在我市的人员,不列入公开遴选的对象范围。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法律、法规或公务员招录政策有服务年限规定的,需满最低服务年限。时间截止2015年5月31日。

3、2012年、2013年、2014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和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遴选单位有关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遴选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加试、考察、体检、试用、办理调动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同时报考二个或二个以上职位的,报名无效。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对恶意报考或以虚假信息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报名参加公开遴选考试。公开遴选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5。职位未达到规定报考比例被取消的,该职位报名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延期不改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1、报名时间:5月30日-5月31日。

2、报名地点:赣州市政中心(章贡区长征大道8号)2号楼一楼(即市人大机关办公楼一楼)。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凡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现场接受市组织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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