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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建立和健全国有资产监督体系,我委决定公开遴选2名专职监管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市国资委财务总监或专职董事监事,名额2名。
二、遴选范围
珠海市管国有企业或中央、省驻珠国有企业。
三、遴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熟悉并自觉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二)诚信守法,品行端正,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勤勉尽责,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履职纪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法律处罚。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年龄在45岁以下(197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报考财务总监职位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金融、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学历,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和财务监管工作,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等相关执业资格。
2、有从事金融、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经历,现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满1年以上或财务总监、总会计师、财务经理、审计经理满3年以上。
(六)报考专职董事监事职位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现代企业管理的运作方式,具有较强的战略管理、投资决策、资本运作、风险控制及把握市场机遇能力,有全球化的企业发展战略思维。
2、现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满1年以上或中层正职满3年以上。
(七)具有中国或世界500强大型企业相应管理岗位或上市公司中高层职位经营管理经验者优先,年龄可放宽至50岁(196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体检、岗前培训、确定聘任的程序进行。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网络报名邮箱为gzwzzrsk@zhuhai.gov.cn。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为珠海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珠海市香洲梅华东路362号307室,邮编519002)。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7日至20日(周六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应聘须提供以下资料:1、报名表一式两份。登陆珠海市国资委网站(http://www.zhgzw.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或到报名现场索取。2、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任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3、工作经历、主要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4、近期同底版的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六、其他说明
(一)根据考试与考察的实际情况,择优确定录用人员,按照相关程序聘任。
(二)按照有关规定,对录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任职试用期为一年。录用人员在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或作出重大贡献的,纳入市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后备人才库,择优使用。
(三)根据《珠海市国资委专职监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和《珠海市国资委专职监管人员分级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总监、专职董事监事实行年薪制,薪酬福利待遇实行统一管理,录用人员的薪酬标准由市国资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在招聘过程中,我们承诺将严格为报名应聘者保密。
(五)未接到通知者恕不予笔试、面试接待,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六)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珠海市国资委。
咨询电话:0756-2261109(传真)、2512639,联系人:陈小姐、钱小姐。
原标题:珠海市国资委公开遴选专职监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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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