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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4年机关事务管理局选调8名工作人员工作简章

贵州人事考试网 201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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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为省人民政府正厅级直属机构,承担省级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房地产管理、办公用房建设、国有资产和基建资金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和公务用车改革等职责。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23号),明确我局机关行政编制31名(含纪检监察行政编制1名)。为进一步加快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构建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干部队伍,根据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以综合考察的形式从基层选调8名工作人员到局机关从事文字综合、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岗位

  从全省基层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人员(不含参公管理身份)中选调8名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岗位:

  1、公文写作(4人,岗位代码001);

  2、财会管理(2人,岗位代码002);

  3、基建房产管理(1人,岗位代码003);

  4、国有资产管理(1人,岗位代码004)。

  二、选调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实绩突出,干部职工普遍认可,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或财务、资产管理水平。

  (二)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获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者优先考虑。其中:

  1、公文写作岗所学专业不限,但需有2年以上文字工作经历。

  2、财会管理岗需经济或管理学相关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财务会计或工资管理(现从事工资管理工作的可不限专业)工作经历。

  3、基建房产管理岗需工民建或管理学相关专业,具有2年以上基建房产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4、国有资产管理岗需经济或管理学相关专业,具有2年以上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以上4个岗位不可兼报。

  (四)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五)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含试用期)。

  (六)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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