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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曲办字〔2014〕15号)规定,曲靖市供销合作社拟公开遴选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原则和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按照申报遴选计划、发布遴选公告、组织报名、考试(笔试和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等规定程序进行。
二、遴选职位和人数
岗位1:人事文秘岗位1名;
岗位2:财会(会计或出纳)岗位1名。
三、遴选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良好的品行,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2. 全市(县级及以下)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含垂直管理基层单位)中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5年5月),在职在编且已完成登记的人员。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4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行政职务为乡科级正职及以下人员。
4.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由曲靖市供销合作社具体组织实施,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报名相关事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时间拟定于2015年5月11日至5月20日(不含双休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曲靖市供销合作社人事科(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南路158号办公楼4楼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