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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关于认真做好省直机关从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的意见》(湘人社函〔2011〕3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机关面向基层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的通知》(湘公局函〔2012〕5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省水文局机关拟遴选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计划与职位
本次遴选参公管理工作人员3名,具体职位与职数为省水文局机关办公室综合岗1名、计划财务处财务会计岗1名、人事教育处劳动工资管理岗1名。
二、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面向全省水文系统各市州水文局机关已进行参公登记(参公登记前为干部身份和考录的公务员)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2、在市州水文局有4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学历与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办公室综合岗、人事教育处劳动工资管理岗专业不限,计划财务处财务会计岗专业为财务会计或财务管理;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或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岗位要求:计划财务处财务会计岗要求有会计证;人事教育处劳动工资管理岗要求为中共党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工作年限、年龄均计算至2015年4月30日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水文信息网发布遴选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