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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沅江市纪委监察局决定从本市选调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沅江市公务员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遴选4名工作人员,其中纪律检查职位3名,综合职位1名。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沅江市范围内副科级(不含)以下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有较好的文字功底,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敢于担当。
2、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公开遴选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表。
3、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5日至20日(双休日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沅江市纪委干教室(市治大院1010室)。
3、咨询电话:0737-2812919。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1)附件2:沅江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3)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5、有关事项
(1)资格审查。市纪委负责报考者的资格审查。报考对象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信息,接受资格审查,如事后发现报考者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报考资格和选用资格。专业审查参照《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2)发放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于考前领取笔试准考证。
(3)每个职位的遴选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否则按比例调整遴选计划或取消遴选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