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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眉山市纪委公务员遴选2人公告

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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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机关干部队伍力量,根据《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眉市编发[2012]6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中共眉山市纪委将面向全市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科员2名。

二、遴选范围、条件

在全市范围内,符合以下遴选条件的在职公务员:

1.中共党员。

2.县(区)及以下机关(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在机关(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

3.具有与遴选职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

4.30周岁及以下。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基层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均截至2015年3月31日。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日-4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综合科(市政中心西12-6),联系电话:(028)38168059。

3.填报信息:报考者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如实、准确填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区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1。

报考者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盖章)、2张两寸免冠照片以及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示,并经区县委组织部审核确认)等相关材料。

(三)考评、考核

按照“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考评考核工作由市纪委负责组织实施。考评方式及时间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核采取考察、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体检人员根据考评考核情况择优等额确定。

(四)体检

体检由市纪委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根据考评考核情况依次递补。

(五)市委组织部审定

市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正式确定遴选拟调候选人,报市委组织部审定。

(六)公示和调动

将拟调人员在眉山党政网和眉山人事考试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市委组织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监督电话:028-38168060 028-38444444

五、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中共眉山市纪委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眉山市纪委2015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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