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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重庆巴南区民主党派服务中心遴选4人公告

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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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区民主党派服务中心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统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为区民主党派服务中心(该中心系巴南区统战部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使用编制为事业编制)公开遴选4名工作人员。

一、遴选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遴选名额、职位等详见附件1《遴选职位表》。

三、遴选的范围和对象

巴南区范围内(不含市直部门)党政群机关属行政编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巴南区范围内区属事业单位(含镇街事业单位)具有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身份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教育、卫生系统一线人员均可报考。

所有考生须征得现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凡按规定参加遴选被录取且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原单位必须同意调出。

四、遴选条件

(一)报考各遴选职(岗)位的人员应具备的学历、年龄、性别要求等条件详见附件1;

(二)大学生村官录用公务员时分配在镇街的考生,录用后在镇街工作满1年及以上;其余考生须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28日;

(三)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报考人员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2日。即:生于1974年3月22日以后出生的为40周岁以下;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28日;

(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调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除上述规定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1.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由区委统战部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实施。党派成员只能报考本党派,无党派成员只能选择一个职(岗)位进行报名,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遴选。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2日-24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区委统战部办公室(区行政中心1号楼1622室)。

3.报名手续:所在单位出具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证明(即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和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的学历确认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党组织鲜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登记照片2张。经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遴选考试。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4.报考比例。遴选职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如某一职(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3名的,由区委统战部商区人力社保局意见后再决定是否纳入此次遴选;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遴选职位,由区委统战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可调剂到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二)笔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为《申论》。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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