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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局工作需要及《黄石市市直机关遴选工作人员办法》的要求,决定在全市公开遴选(选任)工作人员1名,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任)岗位
市统计局综合科科员1名
二、遴选(选任)范围及对象
本次公开遴选(选任)面向全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市直单位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选调生)。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3月1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2岁(1983年3月1日后出生);
(5)选调生必须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年限计算至2015年3月1日;
(6)近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综合科科员:文字、计算机、经济、统计等相关专业及相关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选任)
尚在试用期内;尚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选任)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0日-3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需填写推荐报名表,同时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遴选公告和报名表可登录黄石市人事考试网和黄石党建网(网址分别为:http://www.hsrsksy.gov.cn/和http://www.hszzb.gov.cn)通过公告栏进行下载。
2、报名方式。符合遴选条件的报名者应当在征得单位同意的前提下,携带报名材料到市统计局办公室(黄石港区公园路100号市统计局五楼503室,联系人:李贞,联系电话:6225147)。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一式三份及电子档,并附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3、资格审查。市统计局组织专人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发放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选,每个职位按不低于1:5的比例组织笔试。如果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可以进行调剂。
4、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从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5、考察与体检。根据考生成绩,按从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
6、确认人选和公示。根据参加遴选(选 任)考生的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遴选(选任)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7、审批和办理选调人事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选任)结果的,市统计局办公室与拟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商调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有关管理部门审批。
原标题:黄石市统计局遴选(选任)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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