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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实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人员力量,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城固县开公开遴选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遴选工作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热爱法制工作的人员遴选到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
二、遴选计划
计划遴选工作人员2名。
所选人员到县政府法制办从使政府法制工作。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全县财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法制工作,具有较强的法律专业知识、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以及较好的计算机使用能力;
2、本科学历,法律专业,年龄35岁以下;
3、工作两年以上;
4、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主动性和吃苦耐劳精神;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在党政纪处分期间的;
(2)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或涉嫌刑事犯罪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城固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政府公示栏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2月12日至3月7日,共1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城固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联系人:张碧文,联系方式:15609163733。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2)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政府法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由县政府办、法制办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遴选报名情况、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和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五、笔试面试时间:待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另行通知。
原标题:城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遴选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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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