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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石门县纪委石门县监察局遴选4人公告

石门县人民政府 2015-02-04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工作需要,县纪委、县监察局面向全县公开遴选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人员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综合素质较高,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具有本县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符合服务年限的相关规定;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和工作经历均计算到报名截止日)。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4、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公开遴选职位、职数和具体要求

职位名称 拟录人数 要求
文字工作人员 1 具有2年以上文字工作经历
办案工作人员 3 限男性

三、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资格审查由县纪委干部室进行。

3、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开考比例为1:5;笔试优胜者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开考比例为1:3。

4、组织考察、研究、公示、调入。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5天下午17:30。

2、报名地点:石门县纪委干部室(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见附1)。

3、所需资料:《报名登记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发布公告网站自行下载《石门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填写后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其中1张在报名表上贴好);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一律不退。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纪委干部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石门县纪委石门县监察局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1、石门县监察局遴选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doc

2、石门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石门县纪委

石门县监察局

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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