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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县纪委、县监察局面向全县公开遴选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人员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综合素质较高,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具有本县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符合服务年限的相关规定;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和工作经历均计算到报名截止日)。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4、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公开遴选职位、职数和具体要求
职位名称 | 拟录人数 | 要求 |
文字工作人员 | 1 | 具有2年以上文字工作经历 |
办案工作人员 | 3 | 限男性 |
三、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资格审查由县纪委干部室进行。
3、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开考比例为1:5;笔试优胜者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开考比例为1:3。
4、组织考察、研究、公示、调入。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5天下午17:30。
2、报名地点:石门县纪委干部室(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见附1)。
3、所需资料:《报名登记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发布公告网站自行下载《石门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填写后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其中1张在报名表上贴好);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一律不退。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纪委干部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石门县纪委石门县监察局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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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门县纪委
石门县监察局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