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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县直单位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数量
(一)机关(或参照管理)岗位4个,共8人:
1、中共务川自治县委组织部公务员2名;
2、共青团务川自治县委员会公务员1名;
3、务川自治县非公经济发展侵权投诉中心(设在县纪委)科员4名;
4、务川自治县老年大学(设在县委离退局)科员1名。
(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3个,共7人:
1、务川自治县人民投诉受理及信访信息中心(设在县信访局)管理人员3名;
2、务川自治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管理人员3名;
3、务川自治县社会救助局(设在县民政局)管理人员1名;
详细岗位要求见《务川自治县2015年县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务川自治县2015年县直事业单位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县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遴选范围:本县辖区乡镇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详见职位表)。
2、县直事业单位遴选范围:本县辖区内乡镇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干部(详见职位表)。
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3、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及以下(1969年12月31日后出
生,具体年龄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4、具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的经历;报考县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人员需具有2年以上乡镇公务员工作经历。
5、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以上(试用期除外);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拟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时间计算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的机关事业人员;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按国家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不得报名参加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三、遴选方式和程序
遴选工作采取综合能力测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岗位技能测试、考核、公示、调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登录《中国·务川》门户网站、务川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填写《务川自治县2015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县公选办(设在县委组织部)审核。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3日至1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全日制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4)如实填写《报名表》,需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教育、卫生系统人员须经县级主管部门同意;计生系统人员需经乡镇及县级主管部门同意。
(二)资格初审及加分审查
1、资格初审
由县公选办牵头,纪检监察、组织、编办、人事等部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原则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应达到3∶1,未达3:1可放宽到2:1比例。凡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或调减遴选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