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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遴选职位
省委改革办机关文字综合和深化改革领域职位5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报名人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规定的基本条件,热爱并致力于改革工作,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哈的省、市机关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职务层次的机关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具有2年以上机关文字和综合协调岗位工作经验。
(二)全日制统招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身体健康,年龄33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统招博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