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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及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及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及派驻机构从全市已登记公务员中遴选副科级纪检监察员及以下工作人员15名,其中:机关5名、派驻机构10名。
二、遴选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学类、公安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相关专业毕业;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3月31日);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6.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适宜参加的。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报考人员可自行从淮北先锋网(hb.ahxf.gov.cn)、淮北市人事考试网(www.hbpta.gov.cn)、淮北市纪检监察网(www.hbjjjc.gov.cn)公告栏附件中下载并准确填写《中共淮北市纪委 淮北市监察局机关及派驻机构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纪委组织部报名,逾期不予补报。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报考人员需提供材料为:《中共淮北市纪委、淮北市监察局机关及派驻机构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需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4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文件或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复印单位公章)、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复印单位公章)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遴选计划。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与遴选职位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各占50%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
(四)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淮北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后,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表现以及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
(五)研究。依据考试和考察情况,市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提出拟遴选对象,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六)公示。对拟遴选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发放报到通知书。
(七)试用。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五、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1月23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市纪委小会议室(市行政大楼8楼东)。
3.联系电话:3198806(市纪委组织部)。
4.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未尽事宜,由市纪委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市纪委负责组织实施,监督电话:3198818(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原标题:中共淮北市纪委淮北市监察局机关及派驻机构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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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淮北市纪委、淮北市监察局机关及派驻机构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简章》.xls
2.《中共淮北市纪委、淮北市监察局机关及派驻机构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