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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关于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的指导意见》、《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乡镇党政正职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少数民族乡政府正职人选。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着力选拔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乡镇党政正职,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引导各级干部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改进作风、崇尚实干,注重科学发展实绩,促进领导班子结构的改善和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通过选好少数民族乡政府正职人选,不断推进我区全面发展、深化改革、同步小康。
二、公开遴选职位
少数民族乡政府正职人选1名。
三、公开遴选范围
此次公开遴选面向全区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干部,以及近五年内经省、市组织部门选派到我区挂职满一年的正科级领导干部。
四、资格条件
1、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
2、一般应当具有四年以上工龄(201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
3、事业单位人员须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文件的有关规定,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2月31日后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两年以上乡(镇、街道)领导工作经历或三年以上乡(镇、街道)工作经历,苗族或布依族。
各乡(镇、办事处)现任党政正职,符合学历及职位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遴选。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采取在“西秀区人民政府网”、“西秀区党建网”发布公告、向区直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新型社区)发文通知的方式公布遴选职位、数量、资格条件、方式等。
(二)公开报名
此次公开遴选采取组织推荐报名和个人报名两种方式。
1、组织推荐报名。区直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新型社区)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单位推荐报名。组织推荐报名需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
2、个人报名。符合职位条件和资格的干部,可以个人报名参加此次公开遴选。个人报名,需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
3、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6日至2014年12月19日
4、报名地点:西秀区行政中心1栋1145号(西秀区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5、报名人员需填写《西秀区公开遴选少数民族乡政府正职人选报名信息表》(见附件)。同时提供报名人选的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参加工作文件或依据、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文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4张。(相片需附电子档,格式为jpg格式)。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按照公开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由区委组织部对报名人选是否符合公开遴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在“西秀区人民政府网”、“西秀区党建网”上进行公告。
(四)组织推荐
组织推荐采取会议推荐的方式进行。通过民主推荐方式,按照拟任职位5:1的比例,即推荐5名初步人选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采取竞职演说、现场答辩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并将面试成绩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六)差额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取面试成绩前三名人选进入差额考察环节,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差额考察。
(七)讨论决定
由区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综合考察人选平时工作表现和与岗位匹配度,研究提出拟任职人选,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任职人选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拟任职人选为事业身份人员的,按《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的规定,报上级组织部门办理公务员调任手续。
七、纪律要求
此次公开遴选工作在区委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公开遴选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实行全程监督,并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开遴选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监督电话:0853-3346077(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举报电话)
0853-3222496(区纪委监督电话)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3-3234460)
原标题:西秀区2014年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少数民族乡政府正职人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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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秀区委组织部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