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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局工作需要和《关于印发<汕头市市直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汕人社发[2011]48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从我市市辖各区(县)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中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民族宗教一科科员1名;
二、遴选范围与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汕头市市辖各区(县)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满2年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11月27日);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其他要求条件详见“职位表”;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性别不限;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遴选工作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3日至2014年12月9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1:40,下午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12月9日17:00。
2、报名地点: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市滨港路31号金源园8栋4楼)。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个人直接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报名(以单位名义推荐的,由单位签署意见及加盖公章),报名人员可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shantou.gov.cn/)或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stmzzjj.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
4、联系人:林凯芳,联系电话:0754-88525465。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汕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一份,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工作人员)身份证明和职务证明材料(任职文件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将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报名人员,并向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12月11日,具体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笔试科目为申论,重点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