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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市直机关干部来源渠道,改善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遴选一批工作人员到市直机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数量
此次市直机关共遴选工作人员9名(具体职位见附表)。
二、遴选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德才表现好,业绩比较突出,发展潜力较大;
2、中共党员;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2年及以上乡镇(街办)工作经历;
5、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各单位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按有关规定不得参加公开遴选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14年11月30日。
三、遴选程序
1、组织推荐。报名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后方能报考(县直、乡镇机关班子成员需经县市区党委同意后方可报考)。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遴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宣传动员、推荐报名。
2、资格审查。各地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后,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经资格复审后确定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
3、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市委政研室科长职位不进行笔试,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
4、面试。参加面试人员,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超过8:1的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低于8:1的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市纪委职位不进行面试。进行笔试、面试的职位,考生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
5、组织考察。市纪委职位考察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1:2的比例确定。市委政研室(市改革办)、市工商联职位考察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1:5的比例确定的,考察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按1:3的比例确定的,考察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市纪委、市委政研室(市改革办)、市工商联分别实施。考察时,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并对考察对象进行“两项公示”(思想工作小结和干部简要情况)。主要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
6、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市纪委职位按笔试成绩、市委政研室科长职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7、确定试用、拟录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市纪委职位在确定拟录用人员前先进行试用,试用人员由市纪委召开纪委常委会,按照遴选人数与试用人员1:1.5的比例差额确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试用期时间为6个月。
市委政研室(市改革办)、市工商联职位拟录用人员,由各单位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并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8、办理手续。市纪委职位试用人员试用期满,由市纪委进行考核,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后,按1:1的比例将拟录用人员报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被录用人员回原单位工作。
市委政研室(市改革办)、市工商联职位拟录用人员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录用人员试用期时间为6个月,试用合格办理调动手续(市委政研室科长职位拟录用人员不实行试用期)。
四、有关要求
各地各单位确定报名人员名单后,认真填写《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后)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于12月3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2372918)。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名人员近期同版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另附电子照片);
②《选调生录用表》、《公务员录用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1份(如:乡镇工作经历证明、从事文稿工作经历证明等)。
原标题:荆门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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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荆门市委组织部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