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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县委同意,吉水县委宣传部拟在全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选调2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县委新闻报道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专长、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考试考察,选调德才兼备的优秀新闻工作人才。
二、遴选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对外沟通协调能力以及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能力;
2.热爱新闻宣传工作,近年内在《井冈山报》等市级以上媒体独立发表1篇以上文字作品,或在《活力吉水》独立发表3篇以上文字作品。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本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5.中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的;
2.“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等在服务期内未安置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或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三、选调方式:
由宣传部通过组织专业考试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行遴选。
四、组织机构:成立吉水县选调县委新闻报道中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实施,县委组织部负责程序把关和业务指导,县人社局、编制办等单位共同参与。
五、考试选调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26日、27日两天;
2.报名地点:县委新闻报道中心(行政中心南楼338办公室);
3.报名程序: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计生证明(已婚人员提供)或未婚证明(未婚人员提供),发表作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等到报名点报名,接受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选调领导小组负责,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请于11月28日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必须达到3︰1,否则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