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工作需要,县委组织部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考、择优选调部分有一定工作经验、较强文字能力、综合素质好的同志到部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范围
拟选调人数为2名。主要从全县党政机关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公务员队伍中选调。
二、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
选调对象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谦虚谨慎,勤奋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纪律观念强,服务大局,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乐于奉献。
具体条件包括:
1、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3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计、执纪执法部门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2014年11月7日在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庐陵党建网、吉安县报等媒体上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至22日。请报考人员登录吉安县人民政府网、庐陵党建网下载《中共吉安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填写一式一份后(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连同本人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等次及党员身份证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到县委组织部报名。
选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少于1:5,若低于以上比例,则相应调减或取消选调岗位人数。
3、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报名截止后,集中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4、考试。笔试、面试和调研,均实行百分制。
采取先笔试再面试、调研的方式进行。从笔试人员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4的比例确定面试、调研对象,进入面试、调研(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和应急应变能力;
调研:组织入闱人员到有关乡镇或部门进行一天左右的调研,根据要求分别撰写调研报告。
笔试、面试、调研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体检。笔试、面试、调研成绩按3:3: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并进行公示。如考察后没有合适人选,则相应调减或取消选调岗位人数。
考察结束后,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出现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如果递补,则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6、确定人选。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察情况和岗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提出拟选调人选报县委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试用三个月,试用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2、如遇特殊情况,时间安排可作适当调整。
3、本次选调有关事项由吉安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联系电话:8442325;联系人:王鑫。
(原标题:中共吉安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
吉安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