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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部机关自身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保证机关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工作需要,拟在全市组织系统公开遴选(选调)一批部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名额与条件
遴选(选调)名额为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6名。遴选(选调)对象为:参加工作两年以上,现为各县(市、区)、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组织部门的在职在编人员,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具体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组织工作;
2、中共党员;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科员及以下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副科级干部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8、身体健康;
9、经组织批准,参与市委组织部的重大活动和重要任务,帮助工作半年以上的工作人员,除工作单位不做限制外,需符合上述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单位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按照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未达到服务期限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曾受过组织处理的;(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选调)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复核
1、发布公告。将《遴选(选调)工作人员通知》发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时在《沧州日报》、《沧州晚报》和沧州党建网(网址:http://www.cangzhoudj.gov.cn/)发布公告。
2、报名。县(市、区)委组织部及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负责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人员统一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
3、资格复核。按照遴选(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核,通过复核者填发《笔试准考证》。
(二)组织笔试
4、笔试。组织有关人员命题,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公文写作水平等。
5、阅卷和成绩登统。参照高考阅卷方式,密封信息、统一标准、多人阅卷、平均得分,存在不一致意见集体研究解决。认真进行成绩登统和复核,并适时在《沧州党建网》公布。
6、确定面试人选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按1:2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26名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三)组织面试
7、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应变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8、面试组织方式。以主考官现场提问、面试人员现场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面试时限为6分钟。
9、笔试、面试成绩合成。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前7名作为行政编制人选,从其余人选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个人意愿择优选调6名事业编制人选。
(四)体检
10、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11、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医疗单位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
12、拟定遴选(选调)初步人选。经部务会讨论酝酿,等额拟定考察对象。
13、组织考察。(1)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填写《民主测评表》;(2)个别谈话。根据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情况,确定人员范围,组织个别谈话;(3)查阅档案。重点查阅考察对象“三龄一历”情况;(4)单位鉴定。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出具现实表现材料,主要是近几年政治、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
(六)研究决定
14、部务会研究。将拟遴选(选调)人选提交部务会研究决定。
15、试用和调动。对确定的遴选(选调)人员,先办理借调手续,统一安排到临时岗位工作,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胜任者办理正式调入手续,不胜任者回原单位工作。对正式调入人员,由部机关统一分配到相关科室。
三、报名办法
1、所需材料
(1)报名人员填写《市委组织部机关遴选(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粘贴照片),加盖单位和组织部门公章,另交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开发表或在内刊上发表的理论性文章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时间、地点
2014年11月5日至2014年11月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及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负责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和初审,并将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及报名材料统一报市委组织部机关党委。
联系人:邓兆辉
联系电话:2160101
原标题: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公开遴选(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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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