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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凉山州监察局遴选机关办案人员3人公告

凉山州人事考试网 201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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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州纪委监察局机关办案能力,依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拟面向全州遴选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公务员)。现将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名额

办案人员3名。

二、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17县(市)纪委监察机关、县(市)政法机关符合遴选条件的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1月10日后出生);

(4)参加工作满5年以上;

(5)年度考核无不称职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6)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7)身体健康;

(8)符合有关公务员回避规定。

2.岗位条件:

(1)现在县(市)纪检监察机关或政法机关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

(2)曾参与省、州纪委组织的集中办案工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在各县(市)纪委监察局办公室报名。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报考者须交验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2份;提供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2份,交1寸近期彩色照片4张。

2.提供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2份(盖主管部门公章);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经历和同意报考证明(盖单位公章、签名)。

3.担任科级领导的任职文件复印件2份(盖主管部门公章);由县(市)纪委出具参与集中办案的证明。

报考者由县(市)纪委监察局负责资格初审。由州纪委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遴选条件要求的,均可取消遴选资格。

(三)领填报名表

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在报名处领取凉山州纪委监察局2014年公开遴选机关办案人员报名表2份。按报名表内容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者填写的信息有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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