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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县委办公室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我县县直机关公开遴选3名机关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名额
3名机关工作人员
二、遴选的对象
县直机关具有行政编制、财政供给的公务员。
三、遴选的资格条件
遴选县委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除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工作勤奋敬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2、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在本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参加公开遴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受“八个一票否决”影响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年度考核有称职以下(不含称职)等次的;调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的程序
1、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由县委办公室和县委组织部共同负责。报名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科。报名相关材料由县委办公室政工科负责初审并汇总后,交由县委组织部干部科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遴选名额与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数一般应达到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原则上相应调减或取消遴选计划。
2、组织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和考察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由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联合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县委办公室和县委组织部联合组织。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组织考察。依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由县委办公室和县委组织部联合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县委办公室领导班子集体根据考试情况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综合分析,择优提出拟录用人选,并将结果报县委组织部。
4、公示和试用。县委组织部根据县委办公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意见,召开部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经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缺额可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县委办公室复核考察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正式录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仍回原单位工作。
五、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人员填写公开遴选报名表(一式三份)
2、报名人员近期同版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3、毕业证、身份证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1日—10月20日;
(三)咨询电话:3338809(县委办政工科)、3324631(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原标题:关于县委办公室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中 共 黄梅县委办公室
中 共 黄 梅 县 委 组 织 部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