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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贵州三都县委办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三都水族自治县政府 201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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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优秀人才良性互动的选人用人导向,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革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0〕77号)文件精神,县委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遴选简章。

一、指导思想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突出岗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把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遴选到县委办公室工作。

二、遴选职数和报考条件

(一)遴选职位及职数

1.三都水族自治县委办公室机关工勤人员3名;

2.三都水族自治县委办电子信息管理中心工作人员3名(事业编制);

3.三都水族自治县小康社会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事业编制);

4.三都水族自治县保密技术检查中心工作人员2名(事业编制)。

(二)遴选职位报考条件

1.参加县委办电子信息管理中心、县小康社会建设办公室和保密技术检查中心遴选的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截止2014年8月1日,参加工作时间满3年以上(有党政机关办公室工作经历1年以上的,参加工作年限可放宽至2年);

(2)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2.参加县委办机关工勤遴选的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截止2014年8月1日,参加工作时间满3年以上(有党政机关办公室工作经历1年以上的,参加工作年限可放宽至2年);

(2)中专以上学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参加县委办电子信息管理中心、县小康社会建设办公室和县保密技术检查中心工作人员遴选的人员须是三都县内在职在编全额拨款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人员(工勤人员除外)且符合遴选职位条件及要求。

2.参加县委办机关工勤人员遴选的人员须是三都县内在职在编全额拨款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人员或工勤人员,且符合遴选职位条件及要求。

(二)遴选条件

1.参加县委办电子信息管理中心、县小康社会建设办公室和县保密技术检查中心人员遴选条件。

(1)政治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创新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谦虚谨慎,勤奋敬业,甘于奉献,保守秘密,清正廉洁;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4)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2.参加县委办机关工勤人员的遴选条件。

(1)政治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创新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谦虚谨慎,勤奋敬业,甘于奉献,保守秘密,清正廉洁;

(3)具有3年以上驾龄,持有C1以上(含C1)驾驶证(照),并能熟练驾驶,3年内无交通肇事记录;

(4)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参加工作试用期未满或定向安排合同期限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14年8月28日至9月5日,在 “三都党政网”(政府网)、“三都党建网”等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日至9月20日8:30—17:30。

2.报名地点:三都县委办综合科(行政中心六楼)。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参加工作文件复印件(需发文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一份;有党政机关办公室工作经历1年以上的,由所在党委(或党组)出具书面证明一份;

(4)现任职务任职文件复印件一份;

(5)近期(三个月内)红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6)教育、卫生和计生所在单位人员报考需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者须如实填写《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以上复印件,均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格审查

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步审查,报名结束后将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报县委办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遴选职位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比例达到1:1.5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如通过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适当调减本次遴选计划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四)综合测试

1.参加县委办电子信息管理中心、县小康社会建设办公室和县保密技术检查中心遴选的综合测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分别按照60%、4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其中参加县委办电子信息管理中心和县小康社会建设办公室笔试环节的,实地调研和材料写作各占综合成绩的30%,参加县保密技术检查中心环节的,实地调研和专业测试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20%)。

(1)笔试重点考察考生调查研究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分为实地调研和材料写作两个环节。一是实地调研,考生根据调研情况撰写一篇调研报告;二是材料写作,考生根据提供的材料起草一篇综合信息。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依次从到低分按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若达不到1:1.5的,则调减遴选名额。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2.参加县委办机关工勤人员遴选的综合测试分笔试和实地测试。笔试(专业测试)、实地测试分别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1)笔试重点考察考生的驾驶知识。

(2)实地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业务技能。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5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单位对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组意见并经研究认为有不适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六)体检

考察结束后,遴选单位组织拟遴选对象进行体检,按各职位计划遴选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可从考察人员中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如需再次递补,遴选单位书面提出,经遴选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从该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1次(可采取先体检后考察的方式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七)公示

遴选工作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分别在“凤羽水乡党建网”及拟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八)办理调动

遴选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被遴选干部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单位报到上班。遴选干部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胜任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有关要求

1.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报名需交考务费100元。

3.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

联系人:县委办 杨永凤

联系咨询电话:3921698 15085823768

监督电话:3921024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公务员遴选网

(原标题:三都县委办2014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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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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