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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通州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质效,经区政府同意,区教育局面向全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公开遴选5名区教师发展中心研训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通州区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遴选条件
1.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年度考核合格以下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实施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2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
2.报名地点:通州区教育局人事科(通州区行政中心1号楼十三楼1309室)。
3.报名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填写《通州区教师发展中心研训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任职文件、论文和课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研训员1岗位的,还需提供参加过区级及以上高中语文学科命题工作或担任过高中语文学科兼职教研员或研训员的证明;报考研训员2岗位的,还需提供担任过小学品德与生活(社会)学科兼职教研员或研训员的证明,或组织过区级及以上品德与生活(社会)教师研训活动的证明。上述证明均由区教师发展中心审核盖章),2张近期2寸免冠照片。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及录用资格。
4.资格审查:区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区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
(二)笔试
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