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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县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拟在全县范围内为县委有关部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工作人员11名,其中:县纪委3名、县委组织部2名、县委宣传部2名(机关1名、报道组1名)、县督查考核局1名、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1名,县编委办电子政务中心2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法管理事业干部)身份的一般干部或事业单位干部(不包括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县纪委选调人员报名范围仅限在全县纪检监察岗位任职或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的人员。
三、选调岗位及条件
(见附表)
四、选调步骤
1.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1日—23日。
(2)报名条件:每人只能根据选调条件选择一个岗位填报,报名时需提交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近期免冠2寸彩照4张,填写《静宁县机关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3)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
2.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依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分单位确定面试人员。
5.组织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1:2的比例进行差额考察提出用人意见。
联系电话:2521544
原标题:关于静宁县县委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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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静宁县委组织部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