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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黑龙江遴选考试在陆续进行,由于遴选考试信息非常繁多,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网会及时公布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印发的《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齐人社发〔2017〕25号)及《关于开展2017年齐齐哈尔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的通知》(齐人社发〔2017〕26号)要求,齐齐哈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开展2017年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和职位
齐齐哈尔市工信委党委工作部科员1人、经济运行处科员1人、节能科科员1人。详见《2017年齐齐哈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务员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1.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内的县(市、区)、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内的县(市、区)实行国家、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新录用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含试用期);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统招硕士和博士学历的公务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
8.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市工信委规定的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业指导目录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确认
(一)报名
报名采取报考人员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7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市党政办公中心1号楼4楼415室(建华区新明大街27号)。
联系人:赵丽娟 王东兴
联系电话:0452-2790402、0452-2790412
3.报考人员需携带: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4)《2017年齐齐哈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务员公开遴选报名表》(表格格式不得改动),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需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报考意见;。
(5)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加盖本单位公章);
(6)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蓝色背景)3张。
(二)资格确认
资格审核员对审查确认结果当场告知报考人员。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具体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告知缺失的内容,由报考人员补充。对报考人员在资格条件方面存在异议的,由工作人员负责解答。
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5∶1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遴选计划。